为全面强化乡(街道)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根据山西省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临汾市乡(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侯马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乡(街道)消防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与组织
本次招聘乡(街道)消防协管员18名。工作地点:侯马市各乡(街道)消防工作站。由侯马市消防救援局在侯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
三、工作性质
消防协管员是指在侯马市消防救援局管理指导下派驻至各乡(街道)协助开展日常防火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演练培训、档案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消防协管员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临汾市户籍(或无临汾市户籍,但长期稳定居住地为侯马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提供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7月31日);
4.年龄为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规则:
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者持有国家承认的一级消防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消防操作员等级证书的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3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不录用范围:
消防协管员招聘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组织的人员。
7.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8.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9.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设置
侯马市辖区内8个乡(街道)消防工作站各2名,侯马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2名。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15时——2026年8月21日15时。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关注“临汾消防”公众号,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比例达3:1时,报名系统自动停止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本次报名仅支持电脑端操作注册及填报提交,手机、平板等移动端设备无法正常完成报名,请勿使用手机操作,避免出现注册失败、信息错乱、提交不成功等问题。
(二)现场审核及政治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及政治审查。
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必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消防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5)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
(6)本人及家庭成员(父母、配偶)无犯罪证明。
(7)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8)《消防协管员招聘政治审核表》(1份,见附件)。
(9)准考证(1份)。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受表彰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从事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非临汾市户籍,但长期稳定居住地为侯马市的报考人员,在提交必备材料的基础上,须提供有效期内《山西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格检查标准参照临汾市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体格检查相关要求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电脑评判,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1.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2.职业能力测试:《全国事业单位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山西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试题》,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5.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排名,综合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优先录用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同时按不超过招聘计划130%的数量确定待补录人员名单,名单将通过“临汾消防”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进行补录。
(四)入职培训  
拟录用人员上岗前,由侯马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期一个月,培训考核合格的,由侯马市消防救援局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培训期工资待签订劳动合同后补发;培训期内发现拟招录人员有培训不合格、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招录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录用。
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合同期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协管员招聘,并记录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需退还个人工资及被装费等。
(五)服务形式和日常管理
消防协管员日常管理及人员调动由侯马市消防救援局统一负责,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违反消防文员管理规定的,由侯马市消防救援局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七、待遇保障
(一)消防协管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薪酬为1500元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山西省二类地区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 2050元/月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费部分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同时单位为消防协管员缴纳意外险。
八、报名须知
(一)此次消防协管员征召工作由临汾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审查贯穿征召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二)本次征召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如有招聘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357-422511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5:00-18:00。
(三)在招聘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临汾消防”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公众号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九、纪律与监督
消防协管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以“临汾消防”公众号发布为准。消防协管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消防协管员招聘工作举报电话号码为:0357-4225119。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合欢街5号消防救援局办公室。